第251页

朱利尔斯倒对周围的环境很感兴趣,这里是个生机勃勃的粗俗场合,虽然很不对皇太子的脾胃,但还是给他带来了不少新鲜感。

“为什么打赏只给十块钱?而且态度不能尊重点地递给他么?”朱利尔斯奇怪地问,血骑士们虽然很骄傲,但都受到过完善的礼仪训练,在社交上是货真价实的绅士,“不像你的作风。”

“殿下,你有所不知。”哈利笑着说,“在港口和市集时,最好准备着零钞,另装口袋,随时能掏取,因为你一旦露出满是大钞支票的钱夹子,就会惹来麻烦,混混和小偷会将你视为值得下手的目标;而我们的衣着和在码头找活计的苦汉子们截然不同,不属于一个阶级的,如果态度软弱可欺,就得小心被他们戏弄,比如指一条错误的道路。”

“也就是说,因为环境的不同,要适当的改变自己的处事态度,这样反而会更加方便。”朱利尔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些小技巧小道理,可不是深深禁宫和贵族奢华的交际场上,能学得到的。

马车很快消失在码头拥挤的人流中,仿佛从来没存在过。

那名水手倒记忆犹新,在两天后,受到巡警厅的盘问时,他紧张不安地回答,“对,我见过那行人,瞧,还赏了我十块钱呢。”

朱利尔斯与他的侍从,就此消失无踪。

整个费都混乱了。

※※※※

拜伦的大事,储君被绑架的消息,并没有影响到南部乡村的日常生活。不夜城费都、皇室、大人物,这些名词对乡民们而言,显得过于遥远。

纪·伯伦神甫裹着薄毯子,清晨山区阴潮的空气,对老人来说挺难受,他有点风湿的膝盖又在隐隐做痛,但晨曦的教堂钟声必须得敲响,它代表着一天的开始,天国上的父,借着阳光,巡查着世俗的罪恶,庇佑信徒的安危。

钟悬挂在小教堂的屋檐上,有一座木架子支持着,有条梯子搁在屋后的墙壁旁。每天早晨,老神甫都会准时起床,沿着梯子爬到屋顶,风雨无阻地敲响小铁钟。

村民们已经习惯听着钟声起床,妇人们准备早餐,男人们能多睡一会,因为随后的劳作更加辛苦。

老神甫艰难地爬上了屋檐,他腿肚子无法控制地颤抖,膝盖也酸胀得要命,他叹了口气,一手扶着凸出来的烟筒,费力地站直身体。

教堂的屋顶是整个乡村最高的地方——虽然它只有三层楼高,但其它的民居,均是低矮的瓦房——老神甫环顾着整个村子,他能说出每一处屋子住着谁,有几口人,是否有应该开始上学的孩子。

“我究竟是老了。”他想,“也活不了多久了,如果我死了,谁来照顾这些受不到天父全部恩宠的子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