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嗨……”她犹豫地说,接着到处找空隙,想从哪里溜出去。
洛松一个不留神,就见小巧的女生一个弯腰,从他手臂底下钻了过去,顿时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他长臂一伸,拽住了女生的书包,就把向小苟给控制住了。
跑什么?
向小苟欲哭无泪,转过身来,低着头没看他,很抱歉地说:“同学,我真的不想练口语,你找别人吧,不好意思。”
洛松:“……”
场面寂静了一瞬。
这时右边一棵树下,热情洋溢的声音传来:“嗨古德莫宁~同学耽误你几分钟一起练习下口语好吗?”
向小苟:“……”
洛松懂了,于是更加的咬牙切齿:“我不是找你练口语,你不认识我了?”
不是,他有这么不显眼嘛?一米八八的大高个,德中靓丽的风景线啊!
没想到,这个问题仿佛让向小苟更加地难堪,她踟蹰了很久,才声如蚊呐地说:“对不起,我、我记性不是太好。”
“我叫洛松!”
向小苟猛地一怔。
洛松?
洛松还是第一次做这样恼怒的自我介绍,他昨天不是和这小狗聊得挺好吗,怎么过了一晚上好像触发了刷新点似的,一切归零了?
他正要再说点什么,向小苟的小手悄咪咪伸过来,拽住了他的T恤下摆。
洛松:……昨天拽我裤子,今天扯我衣服。
他气着气着反而气笑了,拎着向小苟的书包,带着她往前走,像溜着一只小绵羊。
“怎么,记起来了?”
向小苟点点头,又慌忙地摇摇头。
像是生怕洛松误会,向小苟急切地开口解释:“我一直都记得你!只不过,你换了衣服,我就认不出来你。”
她逻辑很清晰,解释得很到位。
但是洛松一时间不能接受。
他真没听说过这样的,换了个衣服,就不认识了。
但是他脑筋转得飞快,想起来昨天向小苟说,她有脸盲症。
“我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可是,我认得你这套衣服。”
原来真有这么严重。
这回反而换洛松不好意思了,他又好奇,和向小苟聊着,才知道原来向小苟根本不能记忆人脸,只能靠基础特征来分辨对方是什么身份,比如是老师还是学生,是男生还是女生,要具体定位到什么名字,就很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