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自序

我在欧洲当文豪 庚新 1700 字 2个月前

……

已经十点,市政厅广场灯红酒绿。

白天,这里是一片玫瑰红。

而夜晚,确是另一幅景象。

天气很冷,但并不会妨碍喜欢浪的法国人在街头出没。

刘进还看到了一个熟人。

朱斯特!

一个在市政厅广场流浪的职业乞丐。

说他是乞丐,也算不上,只能说是无业游民。

上辈子刘进就和他打过交道,还被骗过十法郎。

嗯,这些职业乞丐,很有道德标准。

他们只收十法郎,多了不要!

如果看外表,你未必能看得出来。

他们衣着或许并不精致,但很会穿着,而且都他妈的是牌子货。

朱斯特是诸多职业乞丐中比较有特色的,因为他牵着两头体型健硕的黑背犬。

那两条狗,放国内,绝对可以卖高价。

纯种的,非常神骏。

刘进上辈子给过朱斯特十法郎。

结果他转了一圈之后,却发现朱斯特牵着两条狗,钻进一辆标致汽车,扬长而去。

原来,这些无业游民是有国家救助金领的。

据说是一个月七千法郎。

而且他们租住的房子,也有补贴。

好像是说国家承担一半房租……

这日子,过的比刘进还好。

重生之后,刘进又一次认出了朱斯特。

不是认出他,是那两条狼狗,实在是太眼馋了。

……

大东他们已经到了。

不过杨东起不在,说是去接刘思思。

毕竟大半夜的,让个小女孩在街头溜达。

关键是加龙河边好多站街女,也确实不太安全。

大东懒散的很,自然不想跑这一趟。

而孙悦,则想要赶快过来哈啤酒。

如此一来,也只有辛苦一下老实人,杨东起。

“兄弟,你真写成了?”

大东拉着刘进坐下来,搂着他的脖子问道。

他已经喝了一扎啤酒,口中有一种浓郁的麦香。

这家坐落于Lafayette街的酒吧,自酿啤酒是一大特色。

酒吧不大,坐满了最多也就是二三十人。

有一个唱歌台,酒吧请来的乐队正在唱着一首法语老歌。

很热闹,但并不会让你感觉很燥。

“啤酒、薯条,青橄榄,腰果。

我要饿死了,给我来点吃的。你家的奶酪焗通心粉来一份,加一个荷包蛋配红酒汁。对了,醋换成柠檬汁,番茄酱减半。最后,再来一个热苹果沙拉配血肠碎。

多加点血肠碎,我喜欢那个味道。”

刘进对这家酒吧的特色,记忆深刻。

当年,他没少过来吃。

服务生看了他一眼,却实在想不起来,有这么一位老顾客。

很会吃啊!

点的都是他家的经典菜。

“经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