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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反复, 直到找到自己满意的版本后, 就可以申请食品饮品的虚拟版权,将之与店铺关联,并交纳管理费,生成虚拟产品。

最后再将产品信息录入到已经制作好的虚拟店铺应用中, 通过星河世界的审核, 就可以上线让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了。

这个过程确实比较繁琐,但开店哪有容易的呢?

相比地球时代的实体店铺, 要天天采购材料、雇人或自己制作奶茶、销售、打扫店铺等等, 虚拟店铺所有这些都可以用程序代替,已经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可能唯一要头疼的, 就是如何研发其它人没有的独特新品, 通过版权注册环节。

比如之前曾提到的鱼香肉丝、星焦巨奇奇等菜色。

在现实中如果请厨师来做, 只要知道配方,自然是谁都能做。

但如果是在星河世界中,为了保护原创,避免虚拟店铺的泛滥和虚拟商品的抄袭,只有口味相差大到一定标准的美食才能注册独立版权。

换言之,哪怕一个人买了别人的食物或者体验了某个店铺的饮品,想复制、盗用它们的信息自己也开一家虚拟店铺。且不说他能否支撑店铺的运营成本,获得足够客流。就哪怕可以做到这点,系统也不允许。因为他是侵权的。

当然,他可以向版权拥有者申请获得授权,支付版权费用后再开店。

类似地球时代加盟店铺的方法。

比如程芳菲曾经去过的【爱喝水de噜噜】就是如此。

然而如果不是特别出名特别美味的食物和饮品,一般加盟店铺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虽然程芳菲不知道每一条规则形成的原因,总觉得其中某些解释很牵强,而且仔细深究后,并不像官方表面说的那么正义凛然。

比如为了保护实体店铺,为了保护原创等等。

在谁能保证星河世界成立之初,第一个注册某种食物饮品版权的人,就一定是发明这个版权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