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段时间,他直接或间接的了解了凯恩的一系列操作后,除了佩服已经再无其他了。
他觉得能跟凯恩的操作比骚的,大约也就是麻瓜谍战电影中的007了。
他甚至觉得,其实邓布利多和劳拉不来也挺好,按照凯恩的骚操作,事情是能妥善解决的。
一想到那两位马上就要到,他就有点头疼。
那两位不讲计划,讲究的是一个随机应变、现场发挥,甚至情绪上头,激情演绎。真的跟凯恩的做事风格大相径庭。
他心说:“算了,自己当好执行者就可以了。权贵型的凯恩,和英雄型的邓布利多以及劳拉,都有各自的道路,那都是他们的命,不需要自己太过操心。”
于是理查德·克劳馥在后夜,就被肯尼迪打了闷棍,然后扛回酒店。
出于两点细节担心,凯恩选择了全程参与。
1,理查德的对手过于强大,已经在他身上留了暗记,故意引他来1853年。
2,作为遗迹猎人,理查德本人也是位精通器械、射击、格斗的人物,有保命手段,并且经验丰富,基础素养低的肯尼迪是否能成功擒获?
好的不灵,坏的灵,理查德身上确实有暗记,是一个能量发生器,有机的融入理查德的项坠中。
那项坠盖打开,一面是理查德妻子的照片,一面是劳拉的照片。理查德显然不会轻易的将照片抠出来,所以也就无法看到蚀刻在项坠内层的魔法纹路。
翌日,在跟理查德交流之初,凯恩就先声夺人的将项坠扔给他看。
“只要你跟施术者处于同一个时空,对方就知道你已经到了。这可不是临时起意的谋划。”
“你是谁?”理查德表现的像个刚被强暴的小媳妇。
“好了,理查德,你这示弱的伎俩用的一点都不高明。这雪茄中加入了魔药,缓解压力,也有镇痛效果。我的仆人善于杀人,拿捏力道的分寸火候却不是很擅长,估计你脑袋现在都痛吧?”
理查德装听不懂,可骤然加快的心跳、毛孔和瞳孔的收缩已经出卖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