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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

“据说这三件宝物在月圆之夜同时放在月亮之神的祭坛上,就能召唤出夜神格瑞斯,他将帮助你完成一个法则允许的愿望。试想。如果落入野心家的手里。会怎样?”

“这么说来,确实是一件让人梦寐以求的宝贝。”丁克拿回了精灵之弓。“在法则范围内,暗夜之神要想让人成为这个世界地霸主易如反掌。那么小姐……噢,请允许我这样叫你,既然您喜欢现在地样子。我想说,您不会是想统治大陆吧!”

“我本来就是小姐!我说过,我并非你以为的什么半蛇人。而是一只暗夜精灵。我不想统治大陆,但是也不希望这种力量掌握在野心家地手中。”

“噢,您说您是一只暗夜精灵?!可我没有看到您身上的魔纹,尽管您耳朵很漂亮。”丁克知道,暗夜精灵身上都覆盖着大量的魔纹,根本不可能像眼前这位那么漂亮,不过那尖尖的耳朵倒是几分和暗夜精灵相似的特征。

“因为和给您精灵之弓的那位小姐一样,我的血统也不纯正!说起来,我还有四分之一的人类血统呢!”

“照您的说法,您的母亲是暗夜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喽。”

“正是如此,因此才俘获了父亲的心,因此有了我。”

“那么,您对这四分之一的人类血统引以为豪?”

“我信奉自然,接受自然之神的安排,因此无所谓自豪不自豪。”

“那你又对财宝生出了兴趣?”

“我不喜欢被权利束缚,我倒是希望在满月和新月的日子,身披白袍、佩戴首饰,手持金镰刀爬上橡树采集槲寄生为人祛病。在战争的号角吹响的时候,站在两军之间进行调停。前辈们的事迹告诉我,达成这样的愿望,不能刨除世俗之见。要维系这种身份,光靠嘴巴是不成的,金钱和力量的支持必不可少。”

“噢,这样说来,您的理想高尚,应当说超凡脱俗,是我们这些常人所不及的。但您不如放弃,因为如果我拿到它们,实现我心中愿望,你的愿望也就能达成了。”

“你的愿望?”

“如果我始终是夏尔山地的领主,我会让我的子民安居乐业,过上让任何平民的艳羡的生活;如果我能主宰世界,那么我这个想法就将无限扩大化,让我的子民过上任何时代都不曾有过的生活。”

“好话谁都会说。”

“您认为需要事实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