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匹大马,都是纯种的英格兰好马,没有和爱尔兰进行民族大融合的英格兰现在的马都还是纯种的,配上高大威武的英格兰骑士那真是一等一的卖相。

雷顿能够作为公爵亲卫队长自然不可能是一个绣花枕头,一头向后梳的一丝不苟的棕色长发加上坚挺的鼻梁与明亮的大眼睛,配上一头浑身栗色,四蹄全白如同踏雪一般的高头大马,雷顿在红叶岭可是有很多的人气的!许多闺中待嫁的软妹子们都将雷顿视为梦中情人呢!

而雷顿一身铠甲,骑着带着铠甲的大马,身边却骑着一个小骑士:雪白的小马十分轻松的承载着它的小主人,一头雪白色的银发,一双如同湖泊一般碧绿色的大眼睛,挺拔而俊秀的鼻梁,配上一身白色的贵族长袍,尽管只有三四岁,但气质已经是绝顶的精雕玉镯的小男孩,凯拉尔。

凯拉尔没有像雷顿一样身着坚硬的装甲,反而一身贵族便服,如同要去郊游一般的着装。

两人顺着大门走出了红叶堡,小马驹跑得飞快,反而雷顿的高了小马驹半个马身的高头大马悠闲地迈步,承载着雷顿和雷顿身上重铠与它自己身上的铠甲的大马一点压力都没有,神色颇为轻松,让凯拉尔诧异良久。

那雷顿的一套装备在六十公斤上下徘徊,加上一柄骑士枪和骑士剑完全就是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套在身上,这就是一百五十斤左右!再加上它本身要添加的防御重铠,一套下来加上雷顿的重量估计在三百二十斤左右,但是就算这样这头马也丝毫没有吃力的感觉,甚至给人一种就算爆发起来也绝对凶猛的感觉。

具凯拉尔知道的动物来说,除了骆驼和大象之外地球上还真没有那种动物能够背着这么重的东西。

何等卧槽的不科学!

在路上走了半天终于把憋了三年的问题问了出来:“雷顿,为什么你的马可以如此轻易的背负起如此重的东西?你一身肉加起来超过三百斤把?!”

雷顿一愣,看着平时一直都很冷静,脸上带着从容微笑的小爵爷这样子的表情忍不住微微的抿嘴一笑,不过他也是个开朗的人,不太好给小爵爷难堪,只能拍了拍自己爱马的脖子:“凯拉尔大人您有所不知,我的巴菲特可是和魔兽杂交生下来的马,勉强可以算是魔兽的一种吧,所以负重,爆发,持久,都是马中的上上之选。”

“魔兽?野马的变异魔马么!”很快抓住了关键所在的凯拉尔在马上沉思起来。

“能够群养并且高产么?”红叶堡的西边就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如果能够鼓励民众进行农场圈养的话相比等到他长大的话就有足够基数的强大马群供他使用了,不光是农耕,还是征战,都有余了。

在这个还没有燃气动力的时代,马匹可是重要的动力和劳动力啊!

“哈哈,小爵爷还真是厉害呢!这个想法早就有人提出过,只不过魔马虽然抵得上一只种马,但落种率实在是太低了,到现在为止也只有精锐的能够骑得上这种混血马,如果小爵爷你有办法多弄几匹魔马来的话那倒是有可能形成规模。”

精锐自然不是指骑士,事实上没一个能够上战场的骑士,马匹,铠甲,武器,都是自己准备的,和汉朝那勋贵子弟服役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以来的好处是骑士全部都是贵族阶级,也都是精锐。

而平民想要参战自然欢迎,只不过留给他们的只有一个普通的皮甲和头盔,一把制式大剑,当然武器并没有那么简陋,你可以拿着大剑去换长枪或者弓箭,一把弓,两壶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