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含混道:“就只有两块?今天比昨天少了。”
银光嫌恶的瞥了他一眼,道:“你不满意吗?要不要我换个人来和你谈?哈克老爷怎么样?”
野蛮人顿时被吓住了。哈克,那可是黑袍人身边最亲信的大人物。而凡是和黑袍人沾边的东西,对于这些野蛮人来说都是异常恐怖的存在。
他惊慌的摇头,道:“不敢不敢。”
“知道就好。”银光剔着指甲里的污垢,混不在意的道:“纳斯达克的最新消息,黄金贬值了,今天还是看在你有一块蓄魔水晶的份上。”
“是。”野蛮人舔了舔嘴角,唯唯诺诺地道。
他也知道,在奥德海姆这个地狱,所谓黄金白银,包括水晶草药,统统没有一块肉重要。
在快要饿死的时候,只有食物能救了自己的命。
野蛮人将余下的那一小块腌肉裹在皮毛的最里层,拉了拉头上的烂皮帽,恭敬的道:“那么,明天这个时候照旧?”
地精银光像个银行家一样高傲的点点头,然后不耐烦的挥挥手示意他走开。
野蛮人低头弯腰的蹿了出去,借着风雪的掩护,追上自己的队伍,向期盼已久的同伴们点点头。
地精银光微笑着掂了掂手里的包裹,看着他们的小动作,得意的自言自语道:“这就是地精的生存哲学。”
有地精的地方就有黑市,有黑市的地方同样就有地精,这是地精们与生俱来的本能。
不然话,就凭着地精身材瘦小,手不抬,肩不能扛,什么活儿都干不了的那副德性,早一千万年,他们就已经灭绝了。
尽管条件艰苦,地精银光还是凭借着他的天性,经营起、而且完全垄断了奥德海姆的黑市——毕竟以野蛮人一根筋的脑子,他们根本不知道黑市是什么东西。
地精银光敏锐的头脑,很快就开发了这一无人涉足的市场。
那些借着职务之便能搞到一些小东西的人,就成了地精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