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军官的选拔靠的都是靠着实打实的武力,谁武力更强谁就是队长。
地精银光知道,眼前这名高大的武士长在野蛮人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在他的战锤上,用殷红的字体醒目的写着“七十七”这个数字。
这表示这名武士曾在一场战斗中杀掉了七十七名敌人,按照野蛮人简单直白的文化习俗,他也被叫做杀死七十七人的布雷威克。
布雷威克点点头,举起战锤高呼了一声“洛哈”,几十名武士跟着举起武器齐声大吼道“洛哈”。
巨大的声音在河谷中回荡,“哈哈……”的尾音一直传出去很远。
这是野蛮人的战斗口号,同时也是他们的送别礼仪。
然后布雷威克武士长放下武器,捶着胸口对地精一躬身,道:“我们时刻期待着尊敬的银光先生再次做客。”
地精银光还了一礼,道:“我也期待未来与老友重逢。”
地精的手下驱赶着驮马队踏过河床,走上罕泽海姆部落的地盘,然后向护送他的武士们挥挥手。
直到地精转过山路消失在视线中,这些武士才转身往回走去。
沿着山路走了没多久,步入一条谷道,这时原本是光秃秃的山壁上,突然冒出来几个穿着皮毛的人影,他们搭起弓箭瞄准了地精的驮马队,大声喝道:“站住,你已经侵入了罕泽海姆部落的地盘,异乡人,如果没有让我们信服的理由,准备受死吧。”
地精赶忙摆手,尖利的声音高亢的道:“别放箭,我们是商人。”
“商人?”山崖上的野蛮人垂下手里的弓箭,仔细观察了一下驮马队,随后如同一直岩羊一样,从山壁上敏捷的跳了下来,将地精的驮马队围在中间。
为首的是一名强壮的武士,粗壮的手臂裸露在风雪中,道:“你叫什么,是卖什么的?”
“银光,我叫银光。”地精指指自己,道:“至于商品吗,你们绝对会喜欢。让他看看。”
最后一句话是说给自己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