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不是已经去了一次吗?怎么又要出去?今儿倒底是什么好日子?
禁卫军不都在阿卡德琳好好呆着,都跑我们这小地方搞什么鬼?
巴克利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又看了看那面令旗,差一点儿没有哭出来。心中暗道:“这一下非把脚跑掉了不可啊~!”
但是军令管着,他也不敢和自己的脑袋过不去,当即重新穿上了鞋子,然后拿着令旗,晃着自己肥大的屁股,吭哧吭哧的向着外面跑去。
这一天,巴克利城守大人可是倒了血霉。
他颠颠地跑出去,累的像条老狗一样把舌头吐出来多长,然后到了禁卫军的大帐当中,和军官们痛说一遍以前惨遭压迫的血泪史,然后这才回来。
但是刚刚坐下,屁股还没有捂热,就又有禁卫军前来传令。
按照官场的规矩,因为有前面的例子在那里放着,这帮大爷们当然也不愿意自降身份,不管远近,一律是要巴克利城主跑步过去。
要不然,回头说起来,巴克利城主到你那里是跑过去的,到我那里是坐车过来的,显的自己的身份好像不够,低人一等一样。
倒霉的只有巴克利城主了,甚至大家明明知道巴克利就在友军的营地那里,也要等巴克利城主出来先回家了,再把巴克利给叫过来,不然丢分,尤其是在副提督人选的关键时期,可不能犯了这种政治错误。
至于说巴克利城主的死活……
奶奶的,治下出了这么大的案子,折了我们一个小队的禁卫军,没有砍了他的狗头就已经是法外施恩,大爷们心情好了。
丫的要是不清头,不明白事理,胆敢吵三吵四的,那就只能是逼着大爷动手宰人了。
反正这趟来就是杀人示威的。
因此上,每一趟的命令一来,巴克利城主不管是正在干什么,都得把所有的东西一扔,晃着大屁股,往外跑。
唯一值得庆幸的,撒拉赞恩是一个小城,没让巴克利城主一口气跑上二三十里,不然不得禁卫军砍头,巴克利城主自己就先累死了。
看到城主大人像小蜜蜂一样勤劳的身影,引的城中的百姓们不住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