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军队如此恐惧菲斯特,夜一长,梦就多,说不定明天早上起来已经天下大乱了。所以,趁着现在还不坏,就要立刻发动进攻,一刻不停的打,用仇恨来积累士气,直到破城为止!
就像“给你们十分钟休息”那样,这是少爷的态度,也是他的嚣张法则:我既然说够,那就一定够,你觉得不够,就是你活够了……但说到嚣张,平心而论,少爷的认知跟身份不相配。
这道理就有点像……处罚罪人体现不了特权,但要是饶恕了他,特权的魅力不就出来了吗?不凌驾在律法和道义之上,你好意思叫特权?同样的,一个使徒世家出来的预备使徒,欺压身份权势不如自己的人,也好意思叫嚣张?
此时此刻,发生在不远处的事才是真嚣张。
联军阵列后方是后军,后军阵列后方是后勤队,后勤队阵列后方,是荆棘玫瑰的队列。
看路上那些指示牌就知道,荆棘玫瑰的宿营待遇提升了,从以前的吊车尾,变成如今的不上不下。原因不会是别的,自然是因为这支部队表现不错,这是哥达的功劳,一路都是他指挥。
哥达是个知情识趣的好帮手,今天行军,荆棘玫瑰故意吊队尾,所以没去前面列队,从始至终都站在阵列外缘看戏,顺便守卫后勤车队——十几面鲜红的荆棘玫瑰旗,就在商路不远处。
汤森·奎尔萨刚刚到达,还有十个美少女和将百多名铁骑。这一路猛追猛赶,掐着手指头睡觉,他们都辛苦到极点,但好歹算是赶上了。一行人在报道栅栏前驻马时,前方已经遥遥传来呼喊声:“登城——前军登城!”
兴奋的呼喊翻转重叠,此起彼伏,就像汹涌的海潮声。
汤森完全不清楚,联军的攻击之所以提前,只是因为某人看了自己一眼。
随手解下沾满灰尘的头盔,露出他那张没有任何表情、却能让人看出“吊儿郎当”的面孔,接过手下送来的毛巾擦了擦脸,嘴角终于挂上了点微笑,但不正经的意味却又浓了几分——这好歹是个战场,别人要不就是兴奋、要不就是沮丧,你一脸无所谓地跑来干嘛?
要是有人这么问汤森,他一定回答:爷来看戏。
“总算没错过好戏!”汤森看了看身后,学徒们略有疲惫,近卫们状态一般,还算可以。
奎尔萨王在联军里的地位提升了不少,所以来给他传令的不是一般将领,而是原右路军总指挥、现在的后军总指挥——老头目光闪烁,语气不阴不阳,两三下就把命令念完了。
然后,老头摆出上官的威风,目光在汤森左右斜来瞟去,嘴里问:“奎尔萨王,总部给你配的监军呢?怎么不见人影?”
汤森这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就是派来整我的那个?就是你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