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后退!”敌军指挥官已经断掉一只手臂,却犹自对猛兽挥舞着大剑,在红色甲壳上砍出一道道白色印记:“我们是马奇部落的战士!我们绝不后退!”
他算是很勇猛的军官,可惜一个军官光有勇猛是不够的。
“长官,你看这个。”手下喜笑颜开的牵来一匹雄壮战马,送到汤森面前:“这是最好的,好像是骑兵头子的坐骑。”
“哦?”汤森本来已经接过了缰绳,闻言又回转身,隔着五十多米的距离随手一点,只听“轰”的一声爆鸣,浴血奋战的敌军指挥官身上迸射出连片的血花,连断掉的那一根手臂在内、四肢完全从身体上弹出去,还没等光秃秃的身体坠下,脑袋又在飚升的血柱飞起。
“我的了。”汤森转身上马,惬意地拍拍战马的脖子:“记得给玛西亚准备一匹白马。”
“是!”看见这一幕的手下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冲着走开的首领大叫:“我一定挑好!”
“近卫上马!”汤森昂天长笑一声,冷傲的下令:“发总攻信号!”
声音极其尖利的响箭飞上天,一站站地向前传递,分散隐藏在敌军进行路线两侧的部队逐一现身。
稍作集结调整之后,他们用中规中矩的阵型开始了攻击。
第五节:染血(下)
除去两百骑兵,马奇人手里再没有其他重装部队了,档次最高的家伙也就是穿皮甲而已。而且更倒霉的是,他们各支部队的相互间隔很大,少的三五里,多的有七八里,根本来不及救援别人。看见前方友军遇袭,但等你一溜小跑赶到战场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面对这些普通部队,荆棘玫瑰的战术很简单,完全是之前练得滚瓜烂熟的那一套。
长枪压阵、轻兵袭扰、弓箭杀伤,始终保持着对目标的数量优势——因为马奇人只是外表光鲜,内里的固执、陈腐和愚昧还是跟其他部落一样,所以除了酋长等少数几个人,别的军官指挥两百人以上的部队都很勉强,也就是说,他们单支部队的规模最多两百人。
总攻开始之后,荆棘玫瑰沿着敌军的进军路线,像是吃甘蔗那样一截截的啃过去,却没有遇到超过自身数量的敌军集群——携首领新胜之威,将近四百人的生力军分成两组轮流上阵,他们带领着两千呐喊助威充场面丢石头的瓦胡男子,直杀得马奇人屁滚尿流!
能不屁滚尿流吗?不行,因为敌军杀到步兵面前,这就是说前面的骑兵已经完蛋大吉了。而长途跋涉没怎么休息的马奇部队,除了强弩之末,你还真找不到词语来形容他们……悍不畏死是一回事,浑身乏力又是另外一回事,把神经练得比大腿粗也不能为自己恢复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