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安尽量不去看她,只是去看她手里的那坛酒,他不想在惹情债。
在小镇这种的地方,能够有这么样一坛好酒喝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对两个酒量都非常好的人来说,这坛酒实在未免太少了一点。
“此时此地,酒本来就不宜过多。少饮为佳,过量不但无趣,而且容易引发悲剧。”
他们都这么样说,都希望对方能少喝一点,让自己多喝一点。喜欢喝酒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子。最为重要的一点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了。
看见有喜欢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别人灌醉,酒不够的时候,就要抢着喝。幸好刘平安还可以算是相当斯文的人,所以抢得还不算太凶,而钟武却是出于对刘平安的尊敬,所以也没敢抢的太凶。
用山泉酿成的酒,当然是好酒,自有一种清冽的香气。对他们这种酒量的人来说,喝这种酒简直就好像喝水一样。
两个人虽然尽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锅红烧鸡只吃了两筷子,一坛酒就已只剩下一半了。
而这时,厨房里多了一个女孩,张小舞终究忍不住也加入进来,她要喝酒,她也喜欢喝酒,多了一个女孩来喝酒,他们本来不太愿意,不过这个女孩喝起酒来和一般得女人不一样,气氛显得更加热闹。
张小舞可没有什么斯文可以讲,三人之中她的速度最快,也最无顾忌。
年轻漂亮的女人突然开口说话了,声音轻轻柔柔的,“这种酒有后劲,你们还是慢点喝的好。”
听到轻轻柔柔的声音,钟武却忽然大笑。
钟武的出身还颇有点趣味,他家世代的都是杀猪的,世世代代,都是以杀猪为他们的职业,虽然他们砍的是猪的头,可那也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但是不要简单的认为他们是只是杀猪的,他们是这个大陆的守护者。
在这种家族里生长的孩子,从小就会感受到一种别的小孩们无法想像也无法承受的阴郁之气,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只要站到那里看别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们大很多岁的孩子吓跑。
尤其是钟武,甚至连他的长辈们都说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从小就很特别。在别的小孩都会哭的时候,他不哭,在别的小孩都会笑的时候,他不笑。
十二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差事,杀猪头就像切萝卜,然后他就这样继承了家里的事业,小孩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当他成年后,他转身一变,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无影刀,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哭的时候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