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峰,有些事情还是有改变的余地的,我也是刚刚知道,这场战争完全没有打下去的必要,其实你是……”
“不要说下去了!也许我没有改变什么,但这种不改变在时间的面前毫无意义,只有仇恨被凸出了。”
“你……何苦这么执着?”
“执着?是我执着吗?”李亚峰凄然一笑,“如果我能够忘记师父、四师祖、南宫、张甜、钱十千……如果我能够把为我而死在天庭手上的兄弟们都放下的话,连我自己都会看不起我自己。我是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凡人,不是你们那些无情无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亚峰,就算是为了我,听我说好吗?”
“为了你?”李亚峰仰天长啸,“好吧,我让你知道,如今在我心里你是什么。”
“在你心里我是什么?”
“是的。就算是当了神仙,也还记得你读过的书吧?……你曾经给我推荐过一本书你还记得吗?”
“……你说的是《金蔷薇》?”
“好,你还记得。”李亚峰把手伸进怀里,从心口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这是我在出了始皇陵以后为你磨制的,就像书中说的一样,它非常精致,至少是我这个不怎么巧手的人所能做到的最好水平。你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我愿用终生的时间~为你打造一朵金蔷薇’。”
“我还记得。”姜冉轻轻地说,“苏联的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故事中说,如果有人得到一朵金蔷薇,便会终生幸福。”
“是吗?沙梅用自己的后半生收集金店的灰尘,用灰尘中的金屑打造了一朵金蔷薇,可是,他到死也没能把它送到苏珊娜的手上。也许我比沙梅幸运,我可以把它送给你。”
姜冉望着李亚峰手中的金蔷薇,必须承认,金蔷薇的做工的确有些粗糙,但它闪烁着美丽的光泽,仿佛真的会带给人幸福。
李亚峰叹了一口气,“当我们离开始皇陵以后,我就开始打造它了,我想用它向你说明白我的心意。你知道,我的手很笨,为了这朵金蔷薇,我花了太长的时间……可等我磨制好它的时候,你却成了仙,曹暮也跟着你去了天庭。我那时本来要扔了它,可被南宫抢走了……我没有想到,南宫是拿着它去追你,却在路上遇到了二郎神……当南宫用化血大法带着它逃回无定乡的时候,元神已经散了,连我也救不回来……你应该看得到,它的光泽是红色的,那是南宫的血……这朵金蔷薇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放在我的心口,足足五百年……现在,我终于可以把它给你了……它本来就因该属于你,相信南宫也是这么想的。”
姜冉眼中噙泪,颤抖着双手去接李亚峰手中的金蔷薇,李亚峰把金蔷薇拿在手上,脸上挂着冷笑。
第四十四章 光阴(三)